青大校研字〔2015〕35号 签发人:赵之重
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现将2015年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1、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坚持思想与业务全面考察,突出师德师风、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要有利于改善指导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及学历、学位结构;有利于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学位授予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发展和学科点实力的增强。
2、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按二级学科申报选聘,专业型研究生导师按专业类别和领域申报选聘。
3、已获得学术型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应以一个专业领域为主指导研究生,最多可在两个相近专业领域指导研究生,此次不再重复申报。
4、选聘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具备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每位申请人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领域参加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学术型和临床医学类专业型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件严格按照《香港六和大全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青大校研字〔2012〕21号)文件执行。
(二)金融硕士、农业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和计算机技术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基本条件严格按照《香港六和大全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青大校研字〔2012〕21号)文件执行。学术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近5年科研成果方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本专业领域CSSCI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本专业领域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②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并在本专业领域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③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不分排名,二等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
(2)近5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年均到账科研经费纵向0.5万元以上,或横向3万元以上。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近5年科研成果方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本专业领域CSCD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②出版学术著作1部,在本专业领域CSCD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③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不分排名、二等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
(2)近5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年均到账科研经费纵向2万元以上,或横向10万元以上。
3、农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近5年科研成果方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本专业领域CSCD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一级学报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2篇以上;或被SCI收录的论文1篇以上。
②出版学术著作1部,在本专业领域CSCD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一级学报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③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不分排名、二等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
(2)近5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年均到账科研经费纵向3万元以上,或横向20万元以上。
三、条件认定
申报资格、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按下列要求提交,由香港六和大全和科技处会商分别认定。
1、申请硕士生导师的成果和项目应是近5年的,即2010年10月至2015年10月。
2、SCI、SSCI、EI、AHCI等收录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数据为准。
3、SCI、SSCI源期刊以美国科技情报研究所ISI网站发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4、EI源期刊以“EI中国”网站提供的核心版目录为准。
5、CSSCI源期刊以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发布的当年最新CSSCI目录为准。
6、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四、申报材料
1、《香港六和大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审核报告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院系填写)
2、《香港六和大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一式2份。(除意见栏外一律打。
3、《香港六和大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一式2份。(除意见栏外一律打。
4、《香港六和大全2015年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院系填写)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
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包括:论文、专著、教材、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论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或教材应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的排放顺序应和导师审批表中所列的顺序一致。)
7、科研项目立项批准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或项目证明原件。(科研项目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出具,应注明项目类别、编号、名称、起止时间、经费总额及申请人在本项目中的排名等信息,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的排名为第一。)
五、选聘程序及安排
1、11月9-20日,申请人按要求向学科点和院系提交申请材料。拟申请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填写《香港六和大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或《香港六和大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提交有关材料,由学位点审查,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并公示。
2、11月21-30日,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初审通过者的申请材料、《香港六和大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审核报告书》和《香港六和大全2015年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提交香港六和大全统一复审。各院系、学位点同时要上报本次初审情况的文字说明材料,主要包括申报人员、数量、组成和理由。
3、12月香港六和大全将复审合格的申请者材料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4、通过者名单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发文聘任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六、工作要求
1、本次选聘工作要本着保证质量、公正公开、按需推荐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导师选聘文件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推荐。
2、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本次选聘工作。
3、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初审情况要重点说明校外人选的推荐理由。
4、医学类推荐人选要将重点放在支持附属医院导师队伍建设方面。
附件:
1、香港六和大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2、香港六和大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3、香港六和大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审核报告书
4、香港六和大全2015年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2015年11月9日
香港六和大全 2015年11月9日印发